2015年元旦、春节将至,学校即将迎来寒假,为了确保“两节”和寒假期间校园的安全稳定,使广大师生度过一个欢乐、祥和、安全、愉快而有意义的假期,根据吉林省教育厅《关于切实做好2015年寒假期间校园安全工作的通知》[吉教安字(2014)31号]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工作实际,现将相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各学院在元旦假期和寒假假期前要认真组织学生召开学生假期安全教育大会,强调各项安全注意事项,教育学生遵纪守法,不得参加各种非法组织及社会聚集活动;教育学生要注意交通安全、消防安全、饮食卫生安全等;教育学生不随便燃放烟花爆竹和在冰面上行走、玩耍,防止发生意外伤害事故。要通过教育活动增强全体学生的安全防范意识和自防自救能力,最大限度地保护学生的安全。
二、各学院假期前要坚持寝室安全管理不放松,及时检查,排除安全隐患,杜绝使用一切违章电器、违规器具和动用明火,禁止在楼内吸烟。对检查的情况和发现的安全隐患详情必须登记在案;对查找出的安全隐患,要及时整改;对使用违章电器、违规器具、动用明火和吸烟的学生给予相应纪律处分。
三、寒假期间,除教学活动等工作需要外,一律不安排学生在校住宿,学生返家或回校过程中,各学院做好跟踪记录。学生离校前保管好寝室内的个人物品,不要将个人贵重物品和钱留在寝室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