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业技术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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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春中医药大学职业技术学院实习生守则
2014-10-16 12:51  

一、实习生要热爱祖国,认真学习党的大政方针政策,努力钻研,做到德智体全面发展。 

二、要尊敬师长,爱护公物,讲文明懂礼貌。 

三、必须按教学计划规定参加实习,并按实习大纲及实习计划的要求完成实习任务,并虚心向带教教师学习,认真及时地完成实习考核项目,达到实习大纲要求。 

四、实习期间必须严格遵守实习单位的各项规章制度。遵守实习时间,按时出勤,不得旷课。严禁乱窜科室,要自觉维护实习单位的正常秩序。保持实习场地的卫生和整洁,做到文明实习。 

五、尊敬实习所在医院的各级各类人员,并均以老师相称。树立良好的医德医风,培养优良的服务态度和正派的工作作风,视病人如亲人,服务周到,态度和蔼可亲,工作认真负责,积极主动。团结同学、同志,搞好群众关系。 

六、学生实习应严格遵守安全操作规程,确保人身安全,注意爱护保养机器设备,未经许可不得擅自操作机器设备。在实习期间,学生因违反实习纪律和安全规则造成的自身伤害由学生本人负责,造成他人伤害或国家的经济损失,由学生本人及家长承担经济和法律责任。 

七、不准私自拿用医院的药品和器具。在操作中,如损坏器械,要按医院有关规定处理,学校不予负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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